二、交易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已分别将第一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3,648 万元、 2,352 万元支付至薛震、杨蓓的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84)。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将第二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4,840 万元支付至薛震的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子公司北京瑞
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2023-059)。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01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003 万元。根据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薛震、杨蓓签署的关于瑞得音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瑞得音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三年(“利润承诺期”)之经审计累计净利润(即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金额)不低于 11,700 万元(“承诺净利润总数”),其中: 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 万元、 3,900 万元、 4,000 万元。经审计,瑞得音 2023 年度净利润超过瑞得音 2023 年净利润的业绩承诺 4,000 万元。瑞得音 2023 年的业绩承诺得到实现。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所载,“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款将分三期支付: 第三期支付:新晨科技应于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部分剩余股权转让款,即支付 4,840 万元给薛震的账户。”公司已于 2024年 6 月 4 日将股权转让款 4,840 万元支付至薛震的账户,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晨科技应于审计机构出具标的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部分剩余股权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