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电新】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点评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1】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2023年1-4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88.2万台,其中公桩增量同比上涨167.7%,公共桩建设受益于充电桩下乡政策。
【2】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将有利于县乡充电场站建设,通过电价补贴改善充电桩运营商盈利性、积极性,提升县乡充电桩建设的经济性,带动三四五线充电桩量的高速增长。
【3】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探索充电桩下乡将充分发挥运营商在选址、运维、大数据的经验。运营端,2023年4月与2022年12月相比,特来电、万马爱充、星星充电月充电电量分别增长33%/32%/31%,增速排名靠前,随着新能源车渗透率提升,充电桩利用率数据改善,特来电等龙头运营商突破盈亏平衡点,打开利润向上弹性。
【4】鼓励新售电动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V2G、光储充协同研究。为运营商打开长期成长空间。
投资建议:
(1)龙头运营商:特锐德、万马股份;
(2)具备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的充电模块厂商:通合科技、英可瑞;
(3)整桩企业关注其模块自供能力、国内下沉市场布局:盛弘股份、炬华科技、绿能慧充、金冠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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