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创业板的强制预告都取消了;
二、有条件披露增加了两个条件,一是净资产为负,二是年度营收小于1000万;
三、关于业绩披露规则,有一点需要补充说明,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信息披露相关要求,3月19日晚,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个最大变化是: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相对前一个版本,去掉了季度报告。
也就是说2021年一季报还要继续按照前期要求披露,但是未来季度报告的披露规则,还需以沪深交易所的后续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