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21日得《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号文件规定: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原文:“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地方拟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函》(医保办函〔2022〕11号),持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各地医药集中采购机构要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挂网工作,积极推动挂网采购并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同时加强测算和监测,协同推进价格、采购、支付和信息系统改造各项工作。”
纳入医保目录就意味着采购量、使用量都有想象得空间,但也意味着价格会被压缩。
已经公布的地区基本将抗原检测+检测试剂费用指导价定在15元,也有个别地区指导价会更高一点,但抗原检测试剂采购价基本都在10元以内。 同时有的省份还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察)费(含一般诊疗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